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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机构

  
学会机构
浙江省照明学会第七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名单
 
理事长:潘建根
顾问:凌应明

副理事长:陈凯  黄美兰 韩明清

特邀副理事长:丁申冬 吴永强  白熊  陈以平  厉强 
秘书长:康娟   
 
浙江省照明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常务理事名单:

白熊、陈凯、陈以平、丁申冬、傅创业、韩明清、黄美兰、姜燕冰、康娟、厉强、林胜、陆军民、潘建根、慎月强、宋宏伟、孙波、王小冬、王英、王忠泉、吴永强、许增强、薛晓晓、姚鑫火、岳建国、章媛、朱伟凯

  
理事名单:

白熊、岑孟荣、陈百钢、陈超、陈凯、陈宁、陈以平、陈振渝、丁申冬、方志业、傅创业、韩明清、洪根、黄美兰、黄先军、姜燕冰、金佩佩、康娟、厉强、林利红、林胜、廖文想、陆军民、潘建根、邵李焕、施云先、时佳、舒坚健、宋宏伟、孙波、慎月强、唐宗飘、汪永红、王珅、王猛龙、王小冬、王英、王忠泉、吴永强、伍兆兆、徐红华、许增强、薛晓晓、姚鑫火、杨春强、叶仁平、叶炜、应见锋、岳建国、张越、章媛、朱伟凯、朱小亮

  
浙江省照明学会分支机构 
 
浙江省照明学会计量测试技术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钱枫

浙江省照明学会LED照明技术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姜燕冰

浙江省照明学会灯饰照明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许增强

浙江省照明学会电光源与灯具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忠泉

浙江省照明学会智慧照明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宋宏伟

                         


(按姓氏笔画排序)
 

联系我们

本学会实行多元制的会员结构, 凡承认本学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在照明科技领域内工作的个人和团体,符合以下规定条件均可申请入会。

浙江省照明学会入会流程

 
各会员单位:
 
根据学会章程和贯彻民政部通知精神,按照以下原则和标准向各会员单位收取会费。
 
一、会费收取原则
 
1、会费是浙江省照明学会发展和为会员提供有益服务的重要财力保证,缴纳会费是各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
 
2、向本会缴纳的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3、会费应严格的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政策,接受本会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4、本会在收取会费后,将出具财政部监制的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5、本会将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
 
三、赞助费用
 
个人会员或单位团体会员若愿意以缴纳会费方式赞助学会开展工作,其缴纳会费的数额可超出上述规定的标准。